齐文化研究院2021-2022年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学校下发的《关于做好学校党务公开、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的通知》(党办函[2022]28号)要求,齐文化研究院对2021—2022学年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认真回顾、梳理和总结,现将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按照《中共山东理工大学委员会党务公开办法》(鲁理工大党发〔2021〕49号)相关规定,对照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及部门制定的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全面进行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科研工作情况、学术活动、党建工作情况和刊物出版发行等信息。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包括网站、会议、电话和工作微信群等。
二、信息公开情况
1.学校及上级的相关文件精神、通知要求等,及时通过全体人员工作会议、微信工作群进行传达学习与解读。
2.及时在网站公布学术动态,科研成果,招生信息等内容。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共发布工作动态19条。新增研究生导师队伍简介,并补充完善我院学术队伍、学术成果介绍。
3.《管子学刊》出版发行工作。制定《<管子学刊>稿费、审稿费等费用发放暂行办法》,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公开发布《管子学刊》每一期目录及主要内容。
4、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2021-2022年我院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研究院信息公开工作评价良好,没有收到不良反映。
三、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新做法新举措和主要经验
齐文化研究院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研究院网页、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形式,及时公开有关信息,确保信息及时有效的传递,对推动研究院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布事项需要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程序和审核流程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对信息公开的新手段、新方式、新载体缺乏深入研究和创新提升。
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针对存在的问题,我院将做以下改进: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结合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着力提高管理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二是加强监管,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