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文化研究院2020-2021年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学校下发的《关于做好学校党务公开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的通知》(党办函[2021]30号)要求,齐文化研究院对20202021学年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认真回顾、梳理和总结,现将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按照《山东理工大学信息公开办法》《中共山东理工大学委员会党务公开办法》(鲁理工大党发〔202149号)相关规定,对照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及部门制定的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全面进行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科研工作情况、党建工作情况和刊物出版发行等信息。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包括会议、网站、电话和工作微信群等。

    二、信息公开情况

    1.学校及上级的相关文件精神、通知要求等,及时通过全体人员工作会议、微信群进行传达学习。

    2.工作总结、工作计划、重大项目、项目进展情况和重大经费的使用及时向教职工公开公布和上报。工作思路措施和工作进展情况,均及时向分管校领导请示汇报。

    3.严格执行学校引进人才的有关规定,考察面试引进的博士环节都经过人力资源处、院务会和部分教师参加集体通过,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4.《管子学刊》出版发行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依据有关政策,制定了稿费、审稿费、征稿费等费用发放的暂行发放办法。

    三、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新做法新举措和主要经验

    齐文化研究院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研究院网页、微信、公告栏等新媒体形式,及时公开有关信息,确保信息及时有效的传递,保障了本单位工作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还需进一步提高,有些事项需要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程序和审核流程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对信息公开的新手段、新方式、新载体缺乏深入研究和创新提升。

    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针对存在的问题,我院将做以下改进:一是加强监管,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结合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着力提高管理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三是建立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使公开信息内容更加严谨、完备。

    四、无其他需要汇报的事项

 


齐文化研究院

                                           20211030